XX县全力推进公路建设“建养一体化”新模式
一、创新思路,形成“建养一体化”思想共识。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和省政府《关于鼓励引导县级政府与省属国有企业合作建设养护普通省道旅游公路及农村公路的意见》的精神,把农村公路建设的思路从过去的等项目、靠投资、要补贴,转变为将公路项目建设任务和一定期限内的养护任务打捆打包,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方来负责项目建设养护资金筹集、建设管理,将高阿公路作为“建养一体化”的试点项目来推进,有效发挥了社会资本方的融资能力和技术、管理、设备设施等方面优势,积极解决农村公路建设融资难题,形成了面向社会、多方筹资、建养一体、合作共赢的新格局。
二、加强领导,建立“建养一体化”工作机制。加强高阿公路“建养一体化”项目的建设管理,县政府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建管处主任,县交通运输局局长任建管处副主任的项目建设管理处,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并成立了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指挥长,国土、环保、林业、住建、农业、电力、水务及有关镇为成员单位的项目建设指挥部,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单位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局面,为高阿公路建设项目工程“建养一体化”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了组织保证和制度保障。
三、结合实际,编制“建养一体化”实施方案。深入研究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甘肃省普通省道、旅游公路及农村公路推行“建养一体化”示范引领工作方案》精神,积极借鉴其他省市“建养一体化”成功经验和做法,结合本县公路建设实际,编制了《高阿公路“建养一体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运作方式、合作期限、运营管理、建设投资、管护考评等内容。确定项目建设养护服务期为6.5年,其中建设期1.5年,养护服务期5年,项目建设资金由社会资本方自筹解决。同时,按照“先建后补”的方式,通过政府一般债券、财政预算和北部大通道主体项目实施作为本项目的回购资金,逐年支付社会资本方建设服务费等各类费用;养护服务费依据项目养护绩效评估情况按定额比例支付养护费用。合作期满后,养护工作交由地方政府或县政府明确的管养单位承担。
四、公开招标,确定“建养一体化”合作企业。按照公路建设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的要求编制招标文件,将“建养一体化”方案纳入招标文件中,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确定了建养单位、监理单位和中心试验室,并同施工、监理、中心试验室中标单位签订了服务合同和“建养一体化”框架协议,确立了双方权责,并严格按照施工合同和“建养一体化”实施方案进行规范施工,确保了工程质量安全和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