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集中开展特种车辆交通违法专项整治
市公安局结合“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 针对特种车辆乱鸣警报扰民及闯红灯等问题,采取有力举措开展专项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周密安排部署,强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8月份市公安局制定下发《全市集中开展制式特种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为期30天的专项整治,成立了特种车辆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各县区也相应成立领导小组,细化了工作措施。高台、临泽及时召开专项治理部署动员会,肃南召开使用制式特种车辆单位负责人座谈会。甘州、山丹公安督察部门全力配合交警现场执法,以最强的力度、最硬的措施推进整治工作。二是突出整治重点,切实加大现场查处力度。明确以120急救、应急、抢险救援、防汛、电力、环卫、天然气抢修、城管、运管、公路以及公检法司、武警、消防、森林消防等部门悬挂装有制式灯具、警报器的制式特种车辆为重点,采取定点检查和巡逻查处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特种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现场查处力度,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机动车乱鸣笛、特种车辆在非执行任务期间使用警灯、警报问题一律从严查处,并要求全市公安机关率先规范使用警车,全力开展自查自纠。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共查处乱鸣笛交通违法419起,其中查处涉及制式车辆14起,查处制式车辆其它违法行为12起。三是加大宣传曝光,扩大整治工作影响力。会同消防、卫生、交通、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召开涉及制式特种车辆的有关部门会议,传达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及整治目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对专项整治进行宣传报道,对已查处的特种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充分利用新媒体进行曝光,提高了专项整治工作的透明度和群众知晓率。四是强化部门联动,提升特种车辆行业单位形象。县区公安督察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将督察贯穿于专项治理工作始终,确保了专项治理工作顺利推进。整治期间,甘州、山丹公安督察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深入辖区主干道,现场查纠警用制式车辆16起,处罚16人,坚持对待普通车辆与对待公务用车一把尺子,处理地方车辆与处理制式车辆一个标准,对违法车辆“零容忍”,坚决避免“灯下黑”。对查处的违纪车辆,及时抄告相应部门,督促特种车辆使用单位自查自纠,不断提升特种车辆使用行业单位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