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三个清晰”规范提升党员档案管理水平

时间:2025-07-06 00:00 作者:XXJBW.COM 字数:768字

今年以来,针对基层党员档案管理较为混乱,党员基本材料缺失遗漏问题,宿城区出台《党员档案管理规范办法》,以“三清”的规范要求,形成党员档案管理的长效机制。

管档责任清晰。建立分级分类负责的党员档案管理机制,结合党员档案现状和组织隶属关系,明确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党员档案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档案存入人事档案并按人事管理权限在组织人事部门档案室保管,单位人事部门保留电子档案信息;“两新”组织党员和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党员档案由区委“两新”工委负责,档案存入人事档案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保管,区委两新工委掌握基础信息;农村党员和城镇社区党员档案由乡镇(街道)党(工)委建立独立档案室集中保管。

建档标准清晰。根据国家档案行业标准,制定统一规范的党员档案管理规范,对党员档案的硬件环境、存储介质和进档材料作出具体规定。单独保管的党员档案,要求乡镇(街道)按干净、整洁,并具备防火、防蛀、防潮、防光、防盗等防护要求的标准设立党员档案室,并采购区委组织部指定规格、式样的档案柜架、档案盒,集中保管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登记表、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等3类17项材料。档案保管按照“一人一档、一档一码”原则,区委组织部根据党员类型和组织关系对党员档案赋码,编码档案合一,区委组织部根据编码掌握党员姓名、身份证号、入党时间等基本信息,实现对照交叉管理。

用档制度清晰。建立健全党员档案转接登记、管理归档、保管保密、调档查阅等制度,明确组织委员作为党员档案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党员档案转接、调阅实行登记管理。严格执行档案准入审查机制,无人事档案的党员转入正式组织关系后,同步审查党员个人档案,对无党员档案或材料缺失的不予接收,把好党员档案入口关。实施党员档案定期审查机制,将党员档案管理作为党建工作考核指标,区委组织部年底进行一次全面核查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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