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党员参加支部组织生活标准。按照建设标准化党支部要求,把每月20日定为全县党员统一活动日活动的标准时间,特殊情况报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可以提前或顺延2-3日,最长不得超过1周。标准化设置活动内容,明确集中学习、交纳党费、交流讨论、服务群众等“规定动作”。按月设定交流讨论主题,部分党员作主题发言,其他党员讨论发言,每名党员每年至少作一次主题发言。对不能参加活动的流动党员,党支部通过网络等途径组织学习,并测试学习效果。为每个党支部配发《支部工作手册》,明确组织生活固定安排,用“考勤记录+文字记录+图片记录”形式进行全程记实。
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建立县委常委会“三会两课”制度,县委常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学习会、议事会,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常委同志每年至少讲一次党课、参加一次警示教育课。实行党员领导干部“三单”月报制度,全县乡科级以上党员领导班子每月开展集中学习和专题讨论,通过学习清单、问题清单、履职清单报告“学查改做”情况。制定《推动组织生活常态化一把手职责任务清单》,让党员领导干部履行好推进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的职责。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三不”制度,即不设“领导席”,不主持会议,不作总结讲话,做到“普通党员真普通”。
从严推进组织生活督查问效。建立县委督导组重点查、党建巡查组季度查、协调小组日常查的三级督导机制,每月随机抽查15-20家单位支部手册记录情况,及时督促提醒。将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情况纳入党建巡查,每月20日按照不定时间、不定线路、不定方式、不打招呼的“四个不”原则,对全县各基层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和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学习活动的情况进行暗访督查。将发现问题记入全县政治生态监测预警系统,以交办单形式督促整改落实。今年以来,已发放交办单97份,对15个重点督导党支部派员上门帮助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