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四个一”加强和规范机关党建工作

时间:2025-07-06 00:00 作者:XXJBW.COM 字数:1084字

日前,宿城区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关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抓住组织设置、责任落实、党内生活、基础保障等工作重点,进一步规范标准、细化要求,推动机关党建工作提档升级。

编织一张“组织网”。按照“全面、有效、规范”原则,调整优化机关党组织设置,保证基层党组织对机关党员服务管理的有效覆盖。根据《党组工作条例》规定,推进群团部门和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组设置,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组织在有关单位的领导核心作用。根据基层党组织党内生活实际,将机关党支部党员数量上限调整为20人,并依此精简12家党员数量过多的基层党组织,保证基层组织顺畅运转。建立机构编制与组织设置联动机制,区内机构编制或建制调整发生重大变化时,组织、编制部门向区委机关工委同步通报,保证机关党组织在第一时间做出相应调整。

打出一套“组合拳”。构建机关党建“7+11+4”的责任落实机制,进一步明确机关党建工作职责分工。“7”即7项工作职责,区委区级机关工委主要从规范基层组织设置、严格党员教育管理、推进机关党建改革创新和狠抓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等7个方面,加强对机关党组织的领导。“11”即11项重点任务,区委区级工委、区委老干部局、区委巡察办等5家职能单位,分别牵头负责完善组织设置、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等阶段性重点任务。“4”即4次机关党建工作巡查,区委组织部会同区委机关工委,每季度对机关基层党组织各项基础性工作进行巡查并跟踪整改,进一步提高机关党组织运转质态。

设立一条“硬杠杠”。制定机关党组织“严肃党的组织生活”14条标准,对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党内组织生活明确具体要求。将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作为党员评先评优的硬性标准,对普通党员,缺席“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组织生活5次及以上的,取消民主评议党员评优资格;对党员领导干部,实行双重组织生活机关工委和党支部“双提醒”、党员大会和民主生活会“双通报”、领导干部个人年度述职和所在党支部年度党建述职“双述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范围。

筑牢一批“保障线”。将区级机关党组织活动经费列入年度部门预算,并按每名党员300元标准从部门预算公用经费定额中统筹安排,加强机关党组织党内活动经费保障。结合机关党组织换届,按照至少“1名机关支部书记和1名专职党务人员”的标准配备党务工作力量,并由区委机关工委统一审核、统一考察、统一备案。加强机关党务干部业务培训,采取党员冬训、专题讲座、集中培训和外出轮训等方式,开展对机关党务干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机关党务干部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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