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非公企业党组织设置、提升非公企业党组织生命力,宿城区通过“问、试、查”,严格把好非公企业党组织设置关。
询“问”组建理由,把好思想关。规定基层党委组建非公企业党组织,要做到两必见、三必答。两必见即必须与企业出资人见面、必须与企业党员见面;三必答即必须回答出资人意见、企业党员意见、基层党委的工作思路。只有做到企业出资人愿意、党员支持、党委有工作计划,三方思想得到统一,方可申请成立党组织,从根本上解决非公企业党建工作面临的企业出资人不愿意、企业党员不支持、基层党委不重视的问题。
党组织“试”运行,把好实践关。针对提出组建党组织申请的非公企业,规定基层党委按照工作计划,利用一个月的时间,指导帮助非公企业党组织试运行,检验实践效果,要做到四个到位,即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到位、支部委员会选举到位、党务干部配备到位、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到位。试运行期间,由区委组织部进行实地考察,经检验运行较好地非公企业党组织,由部务会研究通过后进行批复。
动态跟踪检“查”,把好活力关。基层党组织成立后,基层党委要继续加强对新组建党组织的业务指导,派驻党建指导员,对企业党组织党务干部开展业务培训,保持党组织健康运行。区委组织部将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纳入党建巡查范围,着重跟踪检查新组建党组织工作开展情况,对运行较差的党组织进行解剖分析,交办基层党委限期整改,保证新建党组织生机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