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在发展党员工作中,从制定计划、规范程序、压实责任等方面系统发力,以强化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将优化党员队伍结构贯穿于发展党员工作全过程,不断提升发展党员质量。
明确工作方向,优化队伍结构。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要求,制定年度党员发展计划,注重向产业工人、青年农民、高知识群体、少数民族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倾斜。建立健全“双推优”制度,在坚持群团组织定期向党组织推优的基础上,定期将受到县级以上表彰的非党员先进模范人物向组织部门推荐,引导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着力把各方面先进分子和优秀人才吸收到党的队伍中来。在2018年全县党员发展计划中,35岁以下占59%、大专以上学历占54%、“两新组织”占29%。
严格规范程序,防止“带病入党”。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负面清单”,按照“谁培养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16种不准发展的详细情形,特别是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发展入党。严把审批关口,对程序不合规、考察不合格、考试成绩不合格、入党手续不完备、未经公示和票决等情况实行“五不批”制度。开展发展对象联审联查,由基层党(工)委、组织部两轮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政法委、公安、法院、信访、卫计、信用办等相关单位的意见,确保无“带病入党”情形出现。在2018年党员发展工作中,有50余人在审查中因不合规定被中止发展。
完善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实行党(工)委领导、组织部门牵头、基层党组织负责,切实落实发展党员责任制。将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考核,作为考核党(工)委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成员分管工作的重要内容,采取县委组织部不定期抽查、党(工)委半年专项检查相结合,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违规发展党员倒查机制,对在发展党员中,不坚持标准、不按规定程序、把关不严或弄虚作假的基层党组织及有关人员,严格实行责任追究。今年以来,已有5个党委因发展党员工作推进不力被约谈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