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泗阳县研究出台《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暂行办法》,办法按基础分值和加减分值两大部分,对全县科级干部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考核总体上按照“3+2”模式进行,“3”即三个基础项目,包括工作实绩、干群认可度、资格资历。在三个基础项目中,既突出工作实绩的重要性和决定性,又兼顾群众口碑及资格资历的辅助性,两者互为补充相互印证。“2”即加分项目和减分项目,加分项目主要包括市级以上荣誉表彰,年度考核位次靠前等,减分项目主要包括受党政纪处分处理、年度考核位次靠后等。该办法突出考核主体、考核对象、考核内容的差异化,力求考核结果精准化,做到为每位科级干部“把好脉”“定准位”“画准像”,切实让好干部脱颖而出,让差干部无处遁形,为县委选准用好干部提供重要参考。
泗阳:综合考评为科级干部“精准画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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