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用好“提醒、函询、诫勉”从严管理干部

时间:2025-07-06 00:00 作者:XXJBW.COM 字数:952字

近年来,泗洪县坚持从关心爱护干部、促进干部健康成长出发,用好“提醒、函询、诫勉”,着力抓早抓小抓预防,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抓好学习教育,确保入心入脑。明确要求各级党组织把学习贯彻《实施细则》列入党委(党组)学习计划,利用集中学习、专题辅导、干部讲学、全员培训等方式,学深学透文件精神。组织部门带头学,确保准确理解提醒、函询、诫勉制度的基本内涵、实施流程和方式方法;各单位集中学,确保准确领会提醒、函询、诫勉制度的精神实质及规定要求。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按照“主要负责同志与其他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部门负责人必谈,单位部门负责人与下属人员必谈”的“四必谈”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谈心谈话,做到对领导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

明确适用范围,体现抓细抓小。提醒注重苗头性问题,明确在巡视巡察、来信来访、年度考核等工作中,发现或反馈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其他需要引起注意的情况,及时进行提醒。函询突出信访举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明确凡有信访举报、个人事项报告核查其他途径发现的领导干部有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等方面有问题反映的,除进行调查核实外,一般要进行函询了解。诫勉针对轻微违纪行为,明确领导干部存在较为突出问题,虽构不成违纪但造成不良影响的,或者虽构成违纪但根据有关规定免于党纪政纪处分的,对其进行诫勉。主要包括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不够严格,法治观念淡薄,损害群众利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不严格等13种情形。

强化制度执行,构建长效机制。综合运用干部考察、巡视巡察、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经济责任审计、信访举报等“九位一体”干部监督机制,抓住苗头,找准“病灶”,用好提醒、函询和诫勉措施,推动领导干部忠于职守、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对经函询或调查了解,函询对象确实存在问题的,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把对干部的诫勉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明确受到诫勉的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本任期考核评优和各类先进的资格,6个月内不得提拔或重用。2017年以来,累计开展提醒3次,函询1次,广大干部从中真切感受到组织就在身边、监督就在眼前,自重、自省、自警、自律意识明显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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