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乡镇领导干部培养选拔链激发干部队伍活力
一是树导向,加大乡镇干部使用力度。干部选拔任用注重向基层倾斜,选拔乡镇党政正职时,一般要有2年以上乡镇领导工作经历或3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乡镇党政领导班子个别职位出现空缺时,优先从乡镇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中递补;副乡镇长注重从乡镇优秀公务员中选拔产生;在县直单位领导岗位出现空缺时,优先从乡镇党政班子成员中选拔产生。二是激活力,优化乡镇领导班子结构。有计划地选派年龄适当、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县直单位优秀科级干部到乡镇任职,尤其是重点培养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干部,并坚持“三个交流”,即在同一乡镇同一职位上任职满10年的必须交流;在同一乡镇同一职级满10年的应当交流;在同一乡镇任副科级5年以上并转任纪委书记的必须交流。三是严管理,建立干部选拔工作责任制。建立乡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倒查机制,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在乡镇干部的使用与调整上,充分听取乡镇党委的意见,由乡镇党委提出初步方案,客观公正地向县委推荐干部,县委将乡镇党委的意见作为选拔任用乡镇干部和倒查追责的重要依据,从制度上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今年以来,乡镇党委副书记提拔乡镇人大主席7人,乡镇科级干部调任县直单位14人,12个乡镇交流干部25人次。
建立乡镇领导干部培养选拔链激发干部队伍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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