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实行近亲属入党“双主动双审议”制度

时间:2025-07-06 00:00 作者:XXJBW.COM 字数:588字

为破解基层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家族化”问题,进一步提高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沭阳县从近亲属入党着手,探索实施“双主动双审议”制度。

个人向党组织主动报告有关情况。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作为发展党员工作的必经程序,在申请入党、列为发展对象、预备党员转正等重要环节,由申请人主动填报《沭阳县发展党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全面如实向党组织报告本人与所在单位(乡镇、村、社区)领导班子成员是否存在近亲属关系及具体情形。对故意隐瞒有关事项的,依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处理。

相关人向党组织主动申请回避。涉及近亲属申请入党的相关人主动向党组织说明情况,不参加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座谈会,不担任培养联系人和入党介绍人,不参加入党政审等相关工作,严禁利用职权和工作关系影响发展党员进程。未按要求回避,致使不符合条件的近亲属入党的,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不予承认当事人党员身份。

党组织两轮公开透明审议研究。党支部针对近亲属申请入党情形,召开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座谈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支委会充分讨论、研究表决后,作出是否继续发展的决议,并向上级党委书面报告个人现实表现、发展理由、支部决议等详细情况。基层党委召开党委会进行专题研究,认真审查支部决议并进行审议表决,审批意见以书面形式向党支部反馈。对没有获得批准通过的,党支部及时通知本人并做好思想工作。

沭阳:实行近亲属入党“双主动双审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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