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区在认真抓好科级干部监督管理的同时,采取积极措施,进一步加大对科员级干部的培养、选任、管理、监督力度,推动科员级干部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发展轨道。
注重素质提升,加强跟踪培养。制定出台《新录用公务员“五项能力”提升工程培养计划》,促进新录用公务员更快更好成长。围绕全区“十三五”发展规划、生态经济示范区建设、推进“支部+电商”等重要课题,结合科员级干部岗位职责要求,开办周末2.5天短训班,对全区科员级干部实行分层、分类集中培训,及时“充电补钙”;启动实施年轻中层干部培养“双百”计划,统筹安排100个中层正职、100个中层副职岗位,分阶段、分批次选拔200名年轻中层干部,第一批次87名年轻中层干部已于7月中旬选配到位。
完善选任流程,强化过程控制。先后出台《关于加强和规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中层以下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见》及《关于进一步规范科员级干部管理的补充意见》,绘制《科员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规范管理,落实科员级干部职数预审制度,严格按照编制部门核定的机构规格和岗位职数执行,从源头上有效遏制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
实行轮岗交流,激发发展活力。轮岗交流以在本单位或本系统内部交流为主,鼓励推荐年轻后备干部参与跨部门、跨系统交流。在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规划建设、财务审计、项目审批等重点岗位担任中层正职满5年的,鼓励进行轮岗交流;在同一单位工作满10年或在同一科室连续担任正、副职满8年,强制轮岗交流。对轮岗交流干部予以关心支持,同等条件下重点培养、优先使用。
构建立体格局,增强监督合力。筛选梳理全区涉及“人、财、物”等与企业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198名重点、热点岗位的中层干部,强化对重点、热点岗位中层干部的监督管理;健全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干部监督平台,积极搭建多渠道、无障碍的监督网络,在城市小区设立“干部监督台”,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畅通与区纪委、公安局、检察院、民政局等七部门信息交流渠道,切实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增强监督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