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五步走”严把干部选任“入口关”

时间:2025-07-06 00:00 作者:XXJBW.COM 字数:1344字

近年来,宿豫区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做到用人标准不降低、选拔程序不走样、任职审查不落空,牢牢守住干部选任“入口关”。

一推。严格按照党管干部原则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履行民主推荐与任前考察程序。由区委组织部拟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推荐考察职位、推荐考察程序和方法、组建干部考察组、准备考察材料等。在与各单位沟通对接后,组织召开民主推荐大会,经公推公选及个别谈话推荐确定考察对象,通过民主测评和干部访谈等方式全方位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和不足,确保干部推荐考察民主、公开,公平、公正。

二查。坚持“凡提四必”制度,一是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严格审查干部人事档案资料,查看档案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真实有效,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信息,确保拟提拔使用干部基本信息准确无误。二是个人有关事项“凡提必核”。拟提拔使用干部均需查核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并对干部填报信息进行查核比对,看是否存在漏报、瞒报等情况。三是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凡提必听”。全面征求纪委、公安、检察院、法院、卫计、信访、综治、扶贫办、信用办等9家单位对干部提拔使用意见,查看干部是否有不良反应。四是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及时公布拟提拔使用对象名单,面向社会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对收到线索具体的举报问题立即查核,经查属实的,一律暂缓或取消任职。

三谈。坚持干部任前谈话制度,根据谈话内容和谈话对象的不同,实行组织部长“一对一”个别谈和区委主要领导“一对多”集体谈。对个别谈话干部,根据岗位性质和特点,有针对性地提出任职要求;对集体谈话干部,本着关心爱护干部原则,既做好干部任前动员,提高干部对政治、业务学习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其迅速转变角色进入新岗位,同时也按照从严管理要求,加强廉政警示教育,督促干部摆正位置,严格遵守各项廉政规定。

四考。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任前考纪考法制度,所有拟提拔使用干部均需纳入考试对象范围。区纪委、区委组织部统一印制试卷,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考试内容为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知识。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合格者,按规定程序任用,成绩不合格者,需进行补考,补考合格后予以任用。参考人员在考试中舞弊的,一经查实,试卷作零分处理,并取消本次拟任用资格。通过任前考纪考法,不断加强新提拔干部法纪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提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和理论水平,进一步筑牢廉洁从政“防火墙”。

五交。坚持离任继任交接工作制度,出台《宿豫区领导干部离任继任交接暂行办法》,制定《宿豫区领导干部离任继任交接书》,领导干部离任前,必须按照职务类别填写《离任继任交接书》,移交继任领导干部。交接内容包括本人分管或负责的重点工程、本人经手的财务收支情况、本人保管的文件或其他材料、本人使用的固定资产或其他需要交接的事项等5大类,交接书经离任、继任干部双方签字确认后,干部本人、干部所在单位和区委组织部分别留存一份,作为任期责任审计的基础资料和划分工作责任界限的重要依据。制度推行以来,有效地规范了交接工作,强化了干部履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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