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认真贯彻落实从严管理干部有关要求,始终坚持公开透明、民主决策,确保干部选拔公平公正,不断提升科学化水平。
突出“四个环节”实现信息公开。在民主推荐时,对拟任职位及资格、条件全部公开,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推荐结果。在组织考察中,实行干部考察预告、工作实绩公示,对个人财产、家庭关系等有关事项予以适度公开。在集体决策中,每次邀请5名“两代表一委员”列席全委会,公开决策过程。在讨论决定后,县委第一时间向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通报干部任免决定,并向社会公开,扩大社会知晓度。
推行“五进五访”实现考察公正。在干部任前考察中,实行进工作单位访能力素质、进项目一线访效能实绩、进家庭社区访道德品格、进服务对象访群众口碑、进联审机关访清廉作风,走进考察对象“工作圈”“生活圈”“朋友圈”,全方位、多渠道、多侧面验证干部德才表现。去年以来,先后有3人因违纪失信、计划生育等问题被取消拟任资格,有效防止了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坚持“四不调整”实现选人公信。严格干部选任程序,把牢把严动议提名、讨论决定等具体环节,做到动议方案不成熟不调整、任免方案不酝酿不调整、推荐结果不集中不调整、信访问题不查清不调整。在此基础上,拓宽提名推荐主体,县乡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及老干部等均可随时署名向县委推荐干部。实行选人用人满意度测评,吸纳县乡不同层次干部参与评议,去年以来4次测评满意度均达98%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