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宿豫区在干部试用期考核过程中,围绕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发展潜力、廉洁自律等四个方面进行量化评估,把好试用期满干部转正考核关,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人才保障。
政治素质评估看政治品德。结合宿豫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表现清单,设置民主测评、政治体检、组织生活、政治学习、学习强国等5个模块,考核组依据考核对象的民主测评优秀率、学习强国活跃程度等情况正向加分,围绕干部未按时参加组织生活次数、负面情况反映等问题反向减分,突出政治标准是选人用人中的第一标准。
履职能力评估看工作成效。考核组从领导干部担当意愿、担当本领、担当成效3方面入手,分别评判出优良中差4个等次。察分工情况看担当意愿,结合乡科级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备案制度,动态采集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情况和承接高质量发展指标的分值比重,掌握干部担当分量。察落实进度看担当本领,建立干部考察与高质量发展月度督查考核、季度观摩评比协同机制,制定《乡科级领导干部个人实绩清单》,在考核一线察干部承接的“三重工作”落实进度、取得成效、条线排名及奖惩情况,逐人建立季度工作实绩档案,掌握干部担当成效。
发展潜力评估看人才培养。创新建立《宿豫区干部潜质考察评价分析表》,干部本人就勤于思考、敢于争先、勇于担当、善抓落实、严于自律“五种特质”表现情况自我评价分析;访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单位班子成员和分管部门相关同志,研判干部的岗位适应性、担当本领强弱;结合专业技术等级、知识储备水平、年龄结构层次、性格优缺特点,确定干部发展潜力评估加减分,更新完善人才库,为如何在干部调整工作中做到最大限度保障人岗相适提供科学依据。
廉洁自律评估看从政底线。会同本级单位纪检组、区级纪委监委、上级巡视巡察组3级纪检监察部门,对考核对象进行廉政体检。落实廉政情况鉴定“双签”制,由干部所在单位出具党风廉政鉴定意见,经单位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签字确认,严把廉政鉴定关;书面征求信访、公安、法院等9个部门意见,充分利用来电、来信、来访、网络和“12380”专线等平台,全方位了解掌握是否存在影响任用相关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