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表”,即历年村支两委班子成员明细表,由乡镇党委通过查阅纸质档案、走访调查等方法,了解村(居)两委班子任职情况,经核实比对后,由区委组织部建档留存,作为新增“离任三大员”审核的关键依据。“三制”,即交叉认定制:由组织委员(党政办主任)带队成立考察组,到新增离任“三大员”补贴申报对象所在村居走访,重点审查担任村“三大员”职务简历是否真实、离任是否正常、是否已享受企事业单位退休金等补偿,相关认定情况需由考察组、走访对象和所有已享受离任村“三大员”签字确认。联合会审制:由区委组织部、纪检、人社部门对申请对象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有无违法违纪情况、是否享受养老保险等情况进行联合会审,在此基础上形成审核结论。责任追究制:明确“离任三大员”审核工作责任归属,实地考察、部门联审阶段参与人员均需签名,后续工作中发现故意隐瞒事实情况,造成不符合条件申请对象被批准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宿城:“一表三制”从严审核新增“离任三大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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