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建立科员级干部选任 “431”管理监督模式

时间:2025-07-06 00:00 作者:XXJBW.COM 字数:482字

宿豫区出台《改进科员级干部选任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将干部选任监督向基层末端延伸。明确要求4类报告情形、3种不批准情况和1类作出情况说明。即对一次提拔干部超过本单位在职干部总数15%,或者在两个月内累计提拔干部超过本单位在职干部总数20%的;不经民主推荐,由单位党组织推荐提名作为考察对象的;破格提拔的;受到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影响期满拟重新任用的等4类需报告情形。调入新单位未满一年提拔任职的;单位科员级职数超配未消化完成的;机构变动或者主要领导已经明确即将离任等3类不允许情形。经过职数预审而未变动干部的1类情形,需要向区委组织部作出书面说明。同时实行科员级干部选拔任用职数预审制度,要求基层单位在选人干部时要全程纪实,专本记录、一事一记,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确保在选任的各个环节处处留痕,环环紧扣。区委组织部每年对各单位选人用人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的及时发送整改通知书,整改不过关的实行人事冻结。去年以来,共对全区11个区直部门和4个乡镇(街道)选人用人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5家单位存在的3项共性问题和7项个性问题发送了整改通知书,限期督促整改。

宿豫:建立科员级干部选任 “431”管理监督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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