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宿豫区制定出台《区委组织部对区管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办法》,结合新时代干部监督工作实际,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的干部管理理念,进一步抓早抓小抓苗头,把干部精气神凝聚到干事创业上来。
明晰“警戒线”,体现抓细抓小。细化适用情形,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围绕领导干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工作作风等方面,清单式列出启动提醒的4种情形、启动函询的3种情形和启动诫勉的13种情形,将日常管理监督渗透和延伸到各个方面,切实让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制定“明白单”,规范操作程序。明确审批权限,分别确定对科级干部和其他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主体。采用谈话的方式,根据谈话对象职务层次和具体岗位确定适当谈话人。细化操作流程,厘清各环节程序步骤,分别明晰谈话和书面两种实施方式的操作程序和具体内容,使工作开展有据可依。统一文书模板,结合实际分别设计制作《提醒、函询和诫勉承办单》《关爱提醒单》《函询通知书》等7类文书模板,规范格式内容,便于操作实施。
精准“点穴位”,强化结果运用。经函询或调查了解,函询对象确实存在问题的,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把对干部的诫勉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明确受到诫勉的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本任期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6个月内不得提拔或进一步使用。持续跟踪诫勉对象,诫勉期后,改正情况较好的,发送《解除诫勉通知书》。真正使提醒函询诫勉成为管理监督干部的“紧箍咒”、关心爱护干部的“预防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