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沭阳县将村级干部纳入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多措并举,强化合力,将经济监督和组织监督、纪检监督有机结合,不断强化对村级干部的监管,有力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利益。
选定审计模式,分步分类有序推进。采取“上级机关指导+乡镇具体执行”的模式,即组织、审计、农工办等部门组成联合小组加强对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各乡镇成立审计工作组,安排专门人员开展审计工作,解决审计机关人员力量不够的难题;将全县村居划分为信访矛盾重点村、经济收支量较大村和普通村等三个类别,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率先从较好村、稳定村入手,再由点到面全面推进。
提升审计质量,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开展岗前培训,组织各乡镇组织工作负责人、村级财物分管人和审计工作业务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就审计对象、审计重点内容、审计报告样式等注意事项进行重点讲解,审计机关在具体经办过程中进行现场指导,并对乡镇形成的审计报告进行把关,确保审计工作人员懂业务、讲规范;联合小组根据工作进度,有侧重有计划性的分批次对乡镇开展审计工作进行督导,指导各地严格规范和执行审计程序,规范审计实施,强化审计过程的管控,不断提高规范化水平。
用好审计成效,加强审计结果运用。县委组织部会同县审计局将对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对需要移送处理的事项和村干部,区分情况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处罚,并要求各乡镇督促问题整改并进行常态化监管;对审计整改落实不力的乡镇,联合小组将责成乡镇主要负责人对相关业务分管领导和相关村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对提醒谈话效果不明显的,由县委组织部进行约谈,督促干部勤廉履职不懈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