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六增六强”,严格落实“三项机制”,近日,宿城区出台《关于落实“三项机制”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强化争先领先考核导向,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激发干部追赶超越的精气神,奋力争当高质量发展排头兵。
在压实主体责任方面,《意见》提出“1+2+1”的工作责任制,即区领导牵头负总责,按照分工抓好分管条线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牵头部门落实主体责任,明确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配合部门要积极配合牵头单位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园区、乡镇(街道)要认真对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切实抓好年度重点工作的落实。
在推进工作落实方面,《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强化主动担当,区领导要靠前指挥、统筹调度、会办督办,各责任单位要主动担当、制定方案、跟踪推进,确保落地落实。要进一步强化过程管控。坚持过程性预警提醒,对推进遇到的困难问题定期督办、提请会办,对发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要及时移交组织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调查处理。
在考核奖惩机制方面,坚持正向激励与反向鞭策并举,以鼓励激励为主的导向。一方面,加大奖惩力度。将牵头省对城区监测评价指标、牵头市对区考核指标、区内考核以及重点工作(项目)推进情况与区分管领导、责任单位主要(分管)负责人年终考核挂钩。另一方面,强化结果运用。将目标考核结果与干部提拔使用挂钩,对在推进高质量发展、重大项目建设中取得突出实绩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
《意见》进一步提出要严格落实《宿城区进一步健全容错纠错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关心和保护锐意改革、敢于担当的干部,进一步营造担当实干、奋勇争先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