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严把“五关”强化干部 选拔任用监督管理

时间:2025-07-06 00:00 作者:XXJBW.COM 字数:970字

近年来,宿豫区委组织部不断完善干部监督管理体系,全面落实从严管理干部要求,严把“五关”,着力提升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质效。

严把“考察识别关”。为了改进和完善干部考察的方式方法,提高选人用人质量,真正能把好干部选拔出来,区委组织部建立了组工干部全员了解干部机制,实行“科室联络单位、人人识别干部”制度,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各科室定期对联系单位领导班子运行及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对存在的问题,深入研究解决对策,为区委科学用人提供依据。

严把“推荐提名关”。为扩大干部工作民主,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推荐提名工作,制定了《宿豫区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人选署名推荐表》,建立了主体清晰、程序科学、责任明确的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制度。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对由于初始推荐提名造成干部“带病提拔”的,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严把“档案审核关”。充分发挥干部档案审核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把关作用,严格执行干部档案任前审核制度,使之成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明确干部档案任前审核责任,以“谁考察、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为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拟选拔任用干部、拟调动人员进行干部档案任前审核,做到“凡提必审、凡进必审”。紧盯“三龄两历一身份”,坚持把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原始记载情况作为干部任前审核的首要依据,审核档案材料内容是否齐全真实、是否前后一致,在系统审核、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对干部作出客观真实评价。

严把“协同审查关”。明确规定基层党组织向区委推荐干部时,必须认真负责的对推荐人选的廉洁自律、工作情况、组织生活参加情况提出结论性意见;拟提拔使用干部本人,必须认真负责填写《个人有关事项申报表》和“两圈”报告,组织部门及时与纪委、公安、检察院等七家单位核实相关信息,对干部的基本情况确保掌握到位,对瞒报行为一经查实,暂停使用,坚决把对组织不忠诚的干部“挡在门外”。

严把“社会监督关”。严格落实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在“豫见先锋”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将拟任干部的基本信息等情况进行公示,并通过“12380”平台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反映、举报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对确有问题的取消任用资格,对不影响任职的问题,及时向群众反馈,并向干部本人进行提醒。

宿豫:严把“五关”强化干部 选拔任用监督管理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