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沭阳县不断加强扶贫干部队伍建设,通过选优配强、考准考实、鼓励激励,不断激发扶贫干部干事创业热情,为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突出选优配强,激活扶贫队伍活力。做到“好干部紧着扶贫用”,进一步优化乡镇干部分配方案,把好中层干部任职关,坚持把最有战斗力的干部放到脱贫攻坚一线。把“干事热情高、学历层次高、熟悉农村工作”作为扶贫干部选任标准,大力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到扶贫条线任职。对于到基层任职、挂职的选调生、名校优生等优秀年轻干部,优先安排到扶贫条线锻炼。目前,该县扶贫专干全部配齐,其中第一学历为本科的占90%以上,“85后”年轻干部达75%以上。通过个人自荐、单位推荐和组织“点将”等方式,从县级机关选派37名干部作为经济薄弱村第一书记驻村挂职,实现全县经济薄弱村驻村工作全覆盖。
优化考核体系,考准考实扶贫实绩。采取日常考核、专项考核、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精准考核扶贫干部工作实绩。在日常考核方面,以“四最”工作月报告制度为抓手,扶贫干部每月向组织报告本月“最满意的工作、最不满意的工作、感受最深的工作、最想做的工作”,县委组织部每月抽取部分清单进行现场实地考察,挤掉工作实绩中的“水分”。把县级主管部门脱贫攻坚考核结果作为重要参考,听取主管部门对乡镇扶贫干部的工作表现反馈,了解扶贫干部日常工作表现。在公务员年度考核中,把扶贫工作实绩作为重点指标,采取定性评价和定量打分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专项测评,重点听取干部群众的评价意见。
强化政策激励,激发干事创业热情。坚持对扶贫干部高看一眼,厚爱三分。对表现优秀的扶贫干部,视具体情形,实施包括组织激励在内的多样化激励手段。出台《部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规程》文件,在遵守《条例》等上级规章的前提下,明确规定扶贫干部晋升副科级以下职务的,每个职级任职年限均可缩短半年;年度考核优秀的扶贫干部,所对应层级任职年限可缩短一年。2019年以来,该县先后有12名一线扶贫干部得到提拔重用或晋升职级。对同样扶贫实绩突出,但尚未满足任职条件的干部,优先选送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在上级开展的各类评比表彰中予以推荐,并在年度考核中优先确定为优秀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