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宿豫区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念好“育、察、考”三字经,着力提升新任职干部岗位胜任能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针对性“育”。落实任职谈话制度,新提任的试用期干部,分别由区委组织部部长、区分管领导进行“一对一”谈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针对拟任岗位提出工作要求、进行廉政教育,引导干部知重负重,起步“不跑偏”。开展“个性化”培训,根据岗位类别,点调试用期干部参与政策理论、业务专题培训,强化岗位练兵和实践锻炼,促进工作角色快速转变。
跟踪性“察”。依托干部信息管理系统,将试用期干部进行建库管理,动态记录、分析试用期干部工作表现。一方面是实行定期回访机制,强化与任职单位间沟通联系,及时了解试用期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工作绩效。另一方面是结合平时考核、“辛苦指数”测评及日常监督管理等,跟踪掌握干部履职表现、干群评价以及有无负面反映等情况,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进行谈话提醒。
严标准“考”。干部试用期满后,由区委组织部派出考核组进行专项考核,综合采取征求意见、民主测评、个别访谈以及实地走访等形式,全面考核干部试用期内工作表现,综合日常掌握情况,对干部是否胜任现职作出评判,由集体研究决定是否予以正式任职。今年以来,共有34名试用期干部经考核予以正式任职。
宿豫:念好“三字经”强化干部试用期管理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