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宿城区把中层干部选任管理作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构建选任“前中后”期全链条,将监督贯穿干部选任全过程,规范选任程序,精准实施闭环管理,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建机制,突出“任前”预审把关。制定印发《宿城区关于加强机关事业科级以下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明确选拔任用任职条件、职数管理等2方面任用要求。严格落实中层干部选拔任用预审制度,针对拟提任中层干部,重点围绕任职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特别是对拟提任对象“三龄两历一身份”及所在单位的“三定”规定和编制部门核定机构职数、有无混编混岗等情况严查细审。今年以来,累计受理40个单位、205人次中层干部职数预审。
严程序,强化“任中”全程纪实。完善中层干部选任全程纪实制度,通过“清单化”“精准化”“规范化”管理,对中层干部选任程序和重要情况进行全程纪实,为开展倒查、追究责任提供详实依据,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严格对各部门选任中层干部过程中的研判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前谈话等6方面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规范中层干部选任管理工作程序。同步建立全区各单位中层干部配备情况一览表,全面掌握、动态管理中层干部配备情况。
重跟踪,坚持“任后”跟踪监督。拓宽监督渠道,构建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及“12380”来电、来信、来访、网络“四位一体”举报信息平台“1+5”立体化监督载体。强化巡察监督,区委组织部会同纪检、巡察、编办等单位定期对各部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构编制、管理监督等政策法规执行情况全面监督检查。完善日常监督,用好提醒函询诫勉等监督制度,整合组织、政法、公安等监督资源,构建资源共享、信息联查、部门联动、结果联用的全链式监督体系,及时发现并纠正干部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